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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东川:“四种思维”保障监督责任落实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7日

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纪委聚焦中心任务,聚力主责主业,强化“四种思维”,不断保障监督责任落实。

  纠“四风”,强化“在路上思维”。强化作风建设在路上意识,持续不断纠正“四风”。从今年1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经费预算、开支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清退“会员卡”、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清理办公用房及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工作。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全区“四风”突出问题不仅得到进一步解决,也为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下了基础。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送廉政公开信、发廉政短信等,对公款使用情况以及公车管理等作风问题进行动态性明察暗访,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

  抓“三转”,强化“归本位思维”。强化归本位意识,协助党委抓责任制的落实以及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启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共清理出涉及区纪委各类议事协调机构97个,退出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83个,保留14个,逐步将无关工作交给主责部门,腾出精力,抓好组织协调,督促主责部门发挥作用。逐步探索将原来的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采取明察暗访、电话随机查访、民主评议等方式,眼睛盯准干部、盯着履职,实现了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的转变。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签订《严禁进入私人会所承诺书》、《安全办案承诺书》等,制定《东川区纪检监察干部过错登记办法》等制度,用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清“毒瘤”,强化“冲在前思维”。以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工作为载体,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化“冲在前意识”,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发力查办机关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成员单位间“信息互通、案件互移、情况共享”三项机制,修改完善《东川区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考核办法》,实行区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基层机构办案工作和包案督办制。到8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件,查处56人。

  重“预防”,强化“防在先思维”。依托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听一次廉政党课、看一部警示片、签一份承诺书、进一次警示基地、读一册警示手册、写一篇心得体会”的“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廉政法规建设,编织权力制度笼子,制定出台《东川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东川区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等。继续推进《昆明市东川区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强化问责问效,保障权力正确行使,截至8月底,共对全区2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