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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制定图表清单 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针对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各责任部门责任不清、流程不畅、操作不明等问题,浙江省江山市探索制定巡察工作一表一图一清单,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破解工作开展中责任不清问题,江山市委巡察办制定《巡察工作职责分工表》,从政策依据、现实问题、经验做法三方面入手,梳理提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的职责任务;对照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组对市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明确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工作的侧重点;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实践经验,将“双约谈”、“双督办”和“五评”工作法等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突出四责协同,细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进一步强责压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今年4月,江山市委巡察组新调入两名副组长,他们基层经验丰富,但参加巡察还是头一回。如何让这两名“新兵”快速过渡成为“副指挥长”?流程图成为他们的“成长秘籍”。
 
  《巡察流程图》将巡察工作全流程划分为巡前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移交、巡察反馈、巡察整改6大环节,细分61项工作步骤,如动员部署、学习培训、搜集情况、组内建设等,以流程图形式列明每项工作的次序、内容和流转程序,并用不同色块区分,做到环环相扣、程序规范。通过模块化、程序化的全流程导图,将巡察环节步骤列明,帮助新同志快速熟悉上手、老同志对照查缺补漏,便于巡察工作挂图作战、规范开展。
 
  巡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科室,以前相互间分工缺乏明确的规范指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协作配合的效率。江山市委巡察办制定了《巡察工作任务清单》,针对如何巡察、如何配合、如何整改、如何监督等问题,将61项步骤进一步细化为172个具体任务,逐一分解至巡察办,巡察组,纪委监委相关职能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部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等5类单位。突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前情况通报和巡后整改日常监督等职责,细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实施方式和17项具体工作细节,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