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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军:坐言起行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清风扬帆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军327日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工作。

  省委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学勇、石泰峰、李云峰以及领导小组成员,改革专项小组和改革办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起跑决定后程,抓好改革开局意义重大,必须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细化落实改革任务,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改革任务,结合中央和省委今年改革工作要点,对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对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要加强跟踪总结,及时解决问题;对新启动的改革举措或改革试点,要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项目和任务,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坚持不懈抓下去;对今年条件不具备、暂不启动的改革任务,要创造条件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适时启动。要认真落实工作部署,把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坐言起行,逐个渐次把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改革部署按照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推进。要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坚持整治“四风”顽症与破解改革难题相结合,把群众路线贯穿改革全过程,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以过硬作风推动改革工作取得过硬成果。要全面落实改革惠民,把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改革问题置于优先地位,做到有目标、有路径、有措施、有可以检验的成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罗志军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授权推进改革,把创新探索与于法有据统一起来,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另一方面,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与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适应、不合时宜的法规,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罗志军指出,要切实强化改革的责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改革重大决策和省委改革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改革。要建立健全改革领导机制,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改革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改革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省委改革领导机构的工作对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统筹协调的改革合力。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有研判,对将会遇到的挑战有准备,对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有预案,把握好改革的重点、节奏和力度,牢牢把握改革主动权。要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走出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路子,创出具有江苏特色的改革品牌。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成功、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加大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革的关切,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