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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实现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全覆盖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今年4月上旬至5月中旬,成都市纪委成立3个纪检监察系统巡察组,先后对成都天府新区纪工委、青羊区纪委、郫县纪委、双流区纪委和成华区纪委5个单位开展内部巡察。近日,成都市纪委常委会对巡察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议。

此次巡察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巡察各区(市)县纪(工)委监察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完成反腐败工作任务、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五个方面情况,以及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自身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巡察中,巡察组认真按照系统巡察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受理举报、延伸巡察等方式,累计进行个别谈话385人次,查阅有关资料526卷,深入30个基层单位延伸巡察,发现问题97个。

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包括: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深、推动措施不够有力。各级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意识还不够强,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基层党组织对“两个责任”的关系还不够清晰,职责不够明确;对纪检监察系统的力量配备不够科学合理。纪律审查工作不够规范和严谨,各区(市)县纪(工)委在信访办理和纪律审查方面普遍存在办信程序不规范、问题线索不规范等问题。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不够,能力素质亟需提高。同时,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具体个性问题分别进行了梳理。

据悉,为强化自身监督,2014年开始,成都市纪委探索开展内部巡察,目前已完成对全市21个区(市)县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实现内部巡察“全覆盖”。下一步,巡察组将组织巡察意见反馈工作,分层次分别向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巡察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要整改落实到位。被巡察单位要在2个月内向市纪委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