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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州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万银违反作风建设相关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6日

 近日,区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海州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万银(主持工作)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问题,决定对其先行停职检查处理。现通报如下:

 经查,李万银于2013年春节期间,公款购买4.39万元超市卡,用于走访有关单位及发放单位职工福利,被海州区纪委诫勉谈话。李万银本应引以为戒,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但其在2013年中秋及2014年春节期间,又以走访有关单位及本单位搞活动名义购买超市卡、代金券、加油卡等共计1.31万元。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李万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执行力缺失、作风不实等问题。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汲取经验教训,克服侥幸心理,切实把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是严守纪律不打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明纪律要求是改进作风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的学习,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特别是区委办、区政府办近期印发的《新浦区机关作风建设十二条禁令》(新委办发〔2014〕11号),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政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作风问题无小事,必须坚持严抓严管。2013年以来,我区累计已对7起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既有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的,又有公款购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这些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眼中是“小事”,但“小事“却使我们脱离了群众、损害了形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严抓严管、真抓真管,认真对待作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取信于民。

 三是发现问题“零容忍”,始终敢于动真碰硬。改进作风重在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新委办发〔2014〕3号)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察局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除依纪依规在从严从快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对教育、管理不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发生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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