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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五项新规解读(三)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架设高压线”

来源:市纪委山海廉韵网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1日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尸位素餐,浑浑噩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市委、市政府出台《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就是要发挥问责的倒逼作用,严肃整治“为官不为”,划红线,敲警钟,亮利剑,推动全体领导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

一、整治“为官不为”顺势应时

整治“为官不为”是上级所点。中央和省委领导都对整治“为官不为”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0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要加强“为官不易”、“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同一天,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也提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今年,“为官不为”20年来首次作为突出问题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整治“为官不为”是发展所需。当前,连云港面临着异常繁重的发展任务,既要落实“四个全面”重大部署,又要担当“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重大使命,还要解决产业发展滞后、港产城发展不协调等突出矛盾。港城发展人人有责,领导干部更是责无旁贷。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以夙兴夜寐、争分夺秒的劲头,抓工作、解难题、推发展,绝不能允许庸官懒政、“为官不为”等问题拖后腿、坏风气。

整治“为官不为”是群众所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治“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但是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一些老百姓反映,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是好转了,但事难办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干部存在不拿好处也不办事,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迫切期待加强整治。

二、问责“为官不为”从严从实

适用范围突出“广”,不留死角。该《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纪检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其他干部参照执行。同时要求,领导班子“为官不为”的,按照主要领导干部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干部负重要领导责任、当事人负直接责任予以追究。这样的适用范围既覆盖了所有的领导干部,又防止了以领导班子名义“为官不为”。

问责情形突出“实”,便于操作。该《办法》将“为官不为”分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细化为若干情形,不空不虚,具体务实,便于领导干部对照自查,也便于监督部门对照检查。其中,不作为分为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不落实或敷衍塞责等9种情形,慢作为分为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等11种情形,乱作为分为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10种情形。

问题处理突出“严”,增强震慑。对于“为官不为”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大小,单独或综合实施诫勉谈话、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停职检查、降职等9种问责方式。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解决“为官不为”群策群力

领导干部要自觉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规定》精神,一一对照,看看自己有没有“踩雷”、“触电”,有没有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夙夜在公,忠诚履职,积极推动港城各项事业发展。

职能部门要强化检查。对于“为官不为”的监督检查,要构建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通过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明察暗访、日常考核、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查处问题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还要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为官不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加强《规定》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知晓“为官不为”的具体情形,便于对照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健全来信、来访、政府服务热线、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于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真正以“问责”提升效能、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