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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十一届连云港市纪委五次全会特稿(二)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来源:市纪委山海廉韵网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1日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747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986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同比上升120%,科级干部79人,同比上升33.9%;给予党政纪处分974人;“两规”、“两指”案件40件,同比上升42.9%;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992.5万元,同比上升221.6%

一、以严肃执纪形成高压反腐的震慑效应。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件,坚决查处一件。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乡科级以上案件80件,查处各类“一把手”案件8件,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市国资委原主任林富平、港口集团原副总裁刘权等一批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突出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将交通、港口、公安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作为关注的重点,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陶绪言、市交巡警支队原政委魏立等公安系统案件、赣榆区三兴建工集团系列案件等。坚持执纪为民,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2014年以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惠及民生的政策落实情况,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188件,如查处了市农委作物栽培站系列案件、东海县供电公司协理员刘群君等人案件。

二、以健全机制增强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定工作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协作内容、形式、程序。二是健全科技反腐机制。重点建设连云港市案件质量监管平台和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推进科技反腐。案件质量监管平台已经建成试运行;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已收录部分信息,将于近期投入运行。三是严肃办案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两规”报批程序、条件和时限要求,印发《办案安全督查制度暂行规定》和《关于今年以来全市办案工作情况的通报》,加强办案区域管理,实行案件检查周通报,用制度规范办案,用程序约束行为,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三、以创新实践不断提高办案能力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养成大案;坚持快查快结,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工作的查处率和覆盖面;坚持系统查、查系统,根据当前窝案、串案、案中案多发高发,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集团性、行业性特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改变办案方式,通过系统查、查系统方式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28件,占“两规”案件总数的70%。二是创新线索来源。由单一的“信访坐等”变为主动搜集,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联动,注重从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中发现线索。对中央巡视组下转的信访件,以反映问题具体的线索作为重点,适时开展初核,提高成案率。三是创新考核办法。从偏重案件数量单一考核,转变到注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综合考核,使考核质量更趋全面。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十佳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灌南县原政法委书记汪建新案》等10件案例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四、以队伍建设确保办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全员办案。经过两轮调整后,市纪委履行纪检监察执纪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共有9个,配备编制49个,占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编制总数的69.2%65.3%,同时对各纪检监察室、县区纪委和市直纪检组(纪委)都明确了办案任务。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对反映重大经济问题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常委包案,在人员、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优先保证。二是完善办案培训机制。由市纪委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抽调县区纪委、市直纪检组同志参与市纪委办案,以老带新,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提高。2014年,共抽调30余人到市纪委参与办案,抽调10余人参与中省纪委办案。三是加强陪护管理。出台了《办案陪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办案陪护人员工作考核细则》、《办案陪护人员工作规范》和《陪护工作六条禁令》,对陪护人员的教育培训、纪律要求、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制定了陪护工作情况周通报和周例会制度,开展了“五佳陪护”评比活动,并及时清除陪护队伍中政治素质不高、自我要求不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