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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8日通报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55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7起与江苏有关,涉及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操办宴席等,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淮安市淮安区督查办督查二科科长潘保卫、目标管理科科长王国亮分别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22500元和24500元,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镇民政办主任孙兵建大操大办其子10岁生日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3100元。

  连云港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经理助理杨善成工作日午间饮酒后打架闹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计生站站长刘奎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11100元。

  扬州市邗江区金融办主任郑庆武违规滥发奖金、赠送礼金,并用公款购买和发放商业预付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福琪违规收受购物卡等财物175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扬州市江都区原环保局副局长孙光喜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16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