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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调研组指导海州区委巡察工作

来源:海州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9日

市委巡察办调研组指导海州区委巡察工作

28日上午,市人社局副局长戴涛、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蒋猛一行3人调研指导海州区委巡察工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房忠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李宝凯等14名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李宝凯汇报了海州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市委巡察办调研组对海州区委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职责定位、机构设置、主体责任等问题与参会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近年来,海州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借鉴巡视工作的做法,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自20149月海州区委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已完成830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共梳理出被巡察单位“六大纪律”突出问题178个,发现和掌握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有价值线索41条,立案17件,采取“两规”措施并移交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侦察兵”、“先遣队”、“撒手锏”作用日益明显。

会上,戴涛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巡察是巡视工作的延伸,是中央的部署要求,为党委科学决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供重要契机,为被巡视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重要契机。二是要进一步厘清巡察工作的定位。巡察与巡视发现问题、揭示问题和反映报告问题的本质一样,要把巡察与对工作的督查督办区分开来,与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区分开来。县、区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党委,要发挥好党委在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和巡察工作开展方面的主导作用。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水平。海州区巡察工作起步早,要进一步探索,总结经验,推出品牌;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成果,完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