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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纪发〔2015〕52号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海纪发〔201552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

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2015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区纪委会同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接待中心等职能部门,认真组织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明察暗访115次,保证了全区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全区大多数单位和部门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检查落实津贴补贴等制度情况。区财政局于925日至108日检查了宁海街道、经发局、滨河新区等35家单位的津贴补贴等财务制度落实情况,未发现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问题。

(二)检查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区总工会于928日至108日检查了新浦街道、幸福路街道、文体局等12家单位工会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未发现违规发放节礼等问题。

(三)检查公务接待及食堂管理情况。区接待中心会同财政、审计于925日至108日检查了板铺镇、卫计局、海发集团等35家单位的公务接待情况,未发现公款大吃大喝及食堂违规吃喝问题。

(四)检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于105日至7日抽查了新坝镇、洪门街道、农水局等7家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五)检查公款购卡及节礼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25日至107日检查了辖区内的61家大型超市、商场及酒店,发现疑似公款购卡问题线索,现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

(六)暗访全区作风建设落实情况。925日至108日,区纪委暗访抽查了海州经济开发区、住建局等5家单位的晚间食堂公务接待情况,未发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突击检查了锦屏镇、检察院、环保局等43家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期间,根据暗访突击检查及受理群众举报的情况发现,锦屏镇财政所1台公务用车(苏GDV260)于927日因公事使用车辆,但未向区纪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备车辆使用情况;新坝中心小学1台公务用车(苏GDJ189)于926日至27日因公事使用车辆,但未向区教育局纪委报备车辆使用情况。区纪委分别责成锦屏镇纪委、教育局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

二、存在问题

全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明察暗访中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到位。在检查35家单位公务接待、食堂管理的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的被检查单位普遍存在4个问题:1.对区级公务接待政策掌握不到位;2.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缺少接待公函;3.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以及加班餐费等报销科目未做明确细分,将公务接待混入加班餐费,加班餐费明显过高失实;4.酒水集中购买(一次性付款),报销未附领用明细。

(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到位。在检查12家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中发现存在5个问题:1.新东街道、住建局等4家单位工会奖励经费开支未完全按规定执行,票据、凭证中显示不出活动的参与人数,无法计算奖励人数所占的比例;2.洪门街道、文体局、环保局等4家单位工会活动类经费奖励无书面文件,缺少发放的详细清单;3.新浦街道工会购物发票未标明具体品名,缺少购物清单;4.幸福路街道工会存在大额支出未转账现象;5.海州街道未按规定以实物形式为主发放节日慰问品。

(三)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到位。在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中发现存在2个问题: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因公事确需使用车辆的,未能及时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备;2.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车辆定点停放地点的要求把握不准,出现将车辆固定停放地点在居民小区内等问题。

三、相关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深入持久推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要求,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干部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一)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委(党工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快查快结,严防四风反弹。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限期整改到位。

(二)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力度。区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制订各有关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增强履职履责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部门监督责任履行到位。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讲纪律守规矩底线。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系列规定,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刹住一切违反规定的不良风气。区纪委监察局将常态化加大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行为,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绝不姑息、严查重处,并进行责任倒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以刚性的追责问责确保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共海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州区监察局

                       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