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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海州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公司)、群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央和省市委先后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通知》精神,掌握主要内容,把握政策规定,明确纪律红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系列文件精神,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奖金福利发放,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1、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6、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7、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8、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9、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1、严禁公车私用;

12、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二、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内部管理

各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内部管理,确保“两节”期间各项纪律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通知》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区纪委(监察局)将联合区财政、审计、商务、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搞奢靡享乐,违反规定滥发钱物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贯彻落实及监督检查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防控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追究该单位该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5605367,电子邮箱:hzqdf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