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
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浦南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区级机关工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汲取溧阳等地出现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的深刻教训,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要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八个禁令”纪律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坚决做到不打折、不走样、不变通、不例外。要把严格执行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纪律规定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试金石。严明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必须在一个月内登记上交;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3、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利用单位食堂违规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各单位、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5、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和使用报备制度;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8、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各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八个禁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全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区纪委将在8月下旬至10月上旬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不间断开展多层次、多轮次、多形式的明查暗访,迅速协调财政、审计、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反“八个禁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格责任追究,对执行“八个禁令”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该单位该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纪委将对本通知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接受干部群众举报,举报电话:85605367(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邮箱:hzqdfs@126.com。
中共海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 州 区 监 察 局
201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