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存在 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浦南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浦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公司),各群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现根据市委的统一要求和市纪委的通知精神,由区纪委牵头,对全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内容

自查自纠的范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各直属单位。

自查自纠的内容:是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存在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公务用车是否使用套牌、假牌,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越野车(含SUV车型)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范围和内容,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号牌登记等情况逐一核查,认真组织填写《公务用车基本情况登记表》、《公务用车违规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于523日前报送相关部门。要坚持边查边纠,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纠正。凡违规借用、占用、租用的车辆以及使用的套牌,要在523日前如数退回。

区纪委、监察局将联合新浦公安分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外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后再次发现的问题,依纪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针对存在问题,重申相关纪律规定,建立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长效制度。

三、有关要求

1. 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是落实区委常委会即知即改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言必信、行必果的坚定决心,深入开展对照检查,立行立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 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细化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强化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区各有关单位归口负责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资料统一上报及职责范围内的纠正处理工作。

3. 强化制度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管理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制定落实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于523日前报送区纪委党风室(区行政中心918室)。

 

附件:1. 公务用车基本情况登记表

2. 公务用车违规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

 

                                          中共新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