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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肃纪倡俭”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

关于印发《“肃纪倡俭”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南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浦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公司),各群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现将《“肃纪倡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新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56


 

“肃纪倡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统一部署,经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严肃党纪政风、倡导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肃纪倡俭”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肃纪倡俭”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要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以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减公务支出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信息沟通、跟踪督查、执纪问责机制,切实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确保2014年度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

二、主要任务

1. 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接待费报销凭证须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2. 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3. 严肃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格按规定年限更新公务用车,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继续实行国务院批准调休三天以上的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无特殊情况在节假日和非工作期间一律回单位停放制度。

4. 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严禁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加强会议场所定点管理,严禁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高级饭店和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宾馆举办会议和活动。

5. 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建设。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过规定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认真组织清理,督促整改纠正。加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及时将腾退的办公用房或超标部分移交区政府办,严禁擅自出租出借。

6.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三、保障措施

1. 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控减公务支出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控减公务支出负责,垂直管理单位对本系统控减公务支出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年中、年底按时统计报送控减数据(见附表)。经发、财政、审计、政府办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严格监督把关,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及时查处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2. 强化资金监管。把政府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督促各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行为。深入治理“小金库”,坚决堵住侵占滥用公共资金的漏洞。

3. 健全配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容易造成铺张浪费的领域和环节,完善配套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的约束力。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健全“三公”消费和会议活动等具体规定,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督促各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密敏感部门外,预算和决算情况全部对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支付的“三公”经费详细公开。

4. 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全面把握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主责部门的沟通,督促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特别是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送,及早处理纠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检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5. 严格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上半年,区纪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执行情况;下半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年底前,对各单位各部门控减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 严肃执纪问责。建立执纪问责机制,对主管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该纪律处分的要纪律处分,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对行动不力、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剖析,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的人和事,及时组织调查,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铺张浪费典型案例,及时通过报纸、曝光台、网络等平台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联系人:王兆龙

电子邮箱:xpqjwdfs@126.com

联系电话:856053678545358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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