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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公车封存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浦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公车封存工作的通知

 

浦南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浦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公司),各群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有关规定,按市廉政办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公车封存工作通知如下:

一、春节假日期间(131-2月6),全各单位各部门普通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特种、值班车辆除外)一律封存。

二、各单位各部门如实填写《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或定点停放情况登记表》、《春节期间值班车辆登记表》(见附件),于129日(星期三)中午下班前将上述两份表格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室,联系人:刘进、王兆龙,联系电话:85605367,传真:85453581,电子邮箱:xpqjwdfs@126.com。逾期不报将视同该单位公车管理混乱。

三、要切实加强封存公车管护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值班备勤车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不得用于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如确因工作需要,节假日期间需动用封存车辆的,应报请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办理用车登记手续,并存档备查。未经批准的,或无相关书面手续的,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

五、市、区两级廉政办将在春节期间派出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调取公安系统交通监控等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公车封存及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于顶风违纪者,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1238885605367

 

附件:1.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或定点停放情况登记表

2.春节期间值班车辆登记表

 

                            

中共新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6